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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公积金提取条件
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。以下是常见的提取条件(截至最新政策,具体以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布为准):
一、购房类提取
1、购买自住住房(含商品房、二手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等);
2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
二、还贷类提取
1、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(包括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);
2、本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偿还贷款本息。
三、租房类提取
1、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;
2、需提供租赁合同、无房证明等材料,部分地区支持“按月提取”或“按年提取”。
四、离退休类提取
1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;
2、可一次性提取账户全部余额。
五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需提供相关鉴定证明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。
六、出境定居
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。
七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
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、公证书等材料申请提取。
八、其他特殊情形
如低保家庭、重大疾病、遭遇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等,部分地区允许特殊提取(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)。
注意事项:
提取人须为缴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;
所购住房须为“自住住房”,非投资性房产;
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不得重复提取;
提取金额一般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或账户余额;
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建议操作:
请登录“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官方网站(http://gjj.sg.gov.cn/)或拨打服务热线(0751-12329)查询最新政策、所需材料清单及线上办理流程。
如需办理,可通过“粤省事”小程序、“广东住房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或前往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现场办理。
🕐 2025-11-14 20:32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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