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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市异常名录移出
在茂名市,企业若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需根据具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申请移出。以下是系统、全面的移出流程和注意事项:
一、列入异常名录的常见原因(依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):
1、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;
2、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;
3、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;
4、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。
二、移出异常名录的条件与步骤:
▶ 情况一:未按时年报 → 补报年报 + 申请移出
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”(http://gd.gsxt.gov.cn)
补报所有未报年度的年报(含当年及往年);
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》+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+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+ 年报补报证明;
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移出。
▶ 情况二:公示信息虚假或隐瞒 → 更正信息 + 申请移出
在公示系统更正错误或遗漏的信息;
提交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》+ 更正后的公示截图 + 相关佐证材料;
经核实后予以移出。
▶ 情况三:地址失联 → 变更地址或提供有效证明
若实际经营地址变更,应先办理“住所/经营场所变更登记”;
若仍在原址,可提供租赁合同、水电费单据、现场照片等证明实际经营;
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,经实地核查后移出。
三、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:
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/市场监管所(按企业注册地归属)
咨询电话:0668-12345(政务服务热线)或 0668-2979110(茂名市监局咨询)
四、重要提示:
✅ 移出异常名录后,相关记录仍会在公示系统中保留5年,但标注“已移出”。
✅ 若长期不处理,可能被列为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,影响贷款、招投标、政府采购等。
✅ 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将被限制担任其他公司高管职务。
五、建议操作:
1、尽早自查企业信用状况(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查询);
2、如有异常,立即整改并主动申请移出;
3、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处理(如需),确保材料规范、流程高效。
六、法律依据:
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4号)
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》
《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》
如需进一步帮助(如填写表格模板、准备材料清单),可提供企业名称或注册号,我可为你定制化指导。
请依法合规处理,维护企业良好信用记录!
—— 本指南适用于茂名市各类市场主体,包括有限责任公司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。
🕐 2026-04-17 05:51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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